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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144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

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144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第三师五十一团伊水苑小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伊水苑小区给水管网2738米,排水管网3205米,供热管网1330x2米,及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安装进行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8 9日至 2017   8  1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喀什市托克扎克路201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9   5   11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

联系人:谢冰心               电话:1590998616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201号(盐业公司院内)     

联系人:乔雪艳               电话:15292901506                                                        

8. 公告日期:2017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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