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由邯发改招标核字【2013】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峰峰矿区跃进街北延路西
2.2建设规模:楼体地上建筑面积10770.1平方米;
2.3供货及安装周期:1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楼体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河北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的回执单到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注:开标时,投标单位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年限为10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查询,否则投标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方式:柴磊 17731080408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王洋 0311-86968897,13933160955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