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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山工业城B、C区地块平整工程(原京信热电用地、原牛力项目用地)

   日期:2017-08-10     浏览: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鹤山工业城B、C区地块平整工程(原京信热电用地、原牛力项目用地) 批复文号鹤发改公〔2017〕57号批复单位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
  项目名称  鹤山工业城B、C区地块平整工程(原京信热电用地、原牛力项目用地)
  批复文号  鹤发改公〔2017〕57号
  批复单位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鹤山工业城BC区地块平整工程(原京信热电用地、原牛力项目用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山工业城B、C区地块平整工程(原京信热电用地、原牛力项目用地)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公〔2017〕57批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平整面积约61万平方米。本项目挖方约82.4万立方、填方约64万立方,其中回填的土方需用压路机按照规范标准碾压,压实度不小于80% 。

项目估算总投资:153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89.16万元。

总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招标内容:本项目平整面积约61万平方米。本项目挖方约82.4万立方、填方约64万立方,其中回填的土方需用压路机按照规范标准碾压,压实度不小于80%。

标段划分: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鹤山工业城B、C区。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鹤山工业城B、C区地块平整工程(原京信热电用地、原牛力项目用地)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企业。

3.2 鹤山工业城B、C区地块平整工程(原京信热电用地、原牛力项目用地)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08时30分至2017年8月16日17时3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08时30分至2017年8月16日17时30,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09时30,地点为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人近3年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作出行政处罚。

投标人近3个月来(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计算),没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严重失约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0-8763539                           联系电话:0750-8810920

                                                                          2017年 8月 4 日
  发布人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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