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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榕城区新兴学校综合楼项目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榕城区新兴学校综合楼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揭榕发改[2017]27号批复单位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学校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榕城区新兴学校综合楼
  项目名称  榕城区新兴学校综合楼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  揭榕发改[2017]27号
  批复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学校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榕城区新兴学校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榕城区新兴学校综合楼项目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7]27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由上级及区级教育专项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榕城区新兴学校综合楼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榕湖路中段新兴学校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五层综合楼一幢和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以及拆除学校原有旧楼一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714695.50元。施工期限为300个日历天。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揭阳市以外建筑施工企业报名前须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3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投标者,请其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大厅7号窗口)报名。
4.2报名时须递交下列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复印件;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③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复印件;⑤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⑥揭阳市以外企业报名前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郭先生;联系电话:13802312048/0754-85861273
日期:2017年8月10日

  发布人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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