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公益广告制作及投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闻中心
二、采购需求
广东省首部关于供用电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供用电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新闻中心拟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在广东广播电视台进行投放。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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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
公司名称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广州荔枝网络有限公司
广州荔枝网络有限公司为广东广播电视台全资子公司,是电视新闻中心、新闻频道及全媒体“触电媒体”的独家运营方,负责广东新闻频道独家广告经营及触电新闻APP新媒体广告业务。具备承接公益广告拍摄制作能力,并能将产品投放在广东新闻频道进行播放。
《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公益广告制作及投放
五、公示期限
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5日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采购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工
电话:020-8512737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运广场B塔5楼
邮编:510630
八、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以下途径: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5123110
传真:020-8512599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
邮编:510600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闻中心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