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游泳馆、网球中心、乒羽馆建设项目工程生活热水机组设备采购
一、招标条件 | |||||||||
包头市游泳馆、网球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游泳馆、网球中心、乒羽馆建设项目工程生活热水机组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1.本次的建设地点: 青山区建设路北侧,建华路西侧,青山路南侧,中央主题公园内 | |||||||||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游泳馆、网球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包发改社字[2011]194、包发改审批字[2014]34号) | |||||||||
3.工程规模 | |||||||||
标段编号G2017SB013 标段名称包头市游泳馆、网球中心、乒羽馆建设项目工程生活热水机组设备采购 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包括包头市游泳馆、网球中心、乒羽馆项目工程生活热水机组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相关服务内容。 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投资150/万元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壁挂炉、热水器、供热生产厂家]或[、壁挂炉、热水器、供热销售代理商]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有生活热水机组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销售商) 2、业绩要求: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生产或销售过类似产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或供货)合同。 4、信誉要求:国有资金必须填写廉政责任书,近几年内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誉证书,无重大违规事件。 5、其它要求:其它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体系认证证书、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审计报告等)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7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 |||||||||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2.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4.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 |||||||||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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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亚欧度假村旁中建八局项目部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蔡伟 联 系 人:张静
电 话: 18147211567 电 话: 0472-6866316
传 真: 传 真: 0472-68663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yzb66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