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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上市路排水改造工程-箱式变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4】37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现对荔湾区上市路排水改造工程-箱式变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湾区上市路排水改造工程-箱式变用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020-8148446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莫工 联系电话:020-83851835、135601499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投诉电话:020-8151225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
四、项目概况:荔湾区上市路排水改造工程-箱式变用电工程包括敷设电力电缆540米,电缆走廊450米及新建箱式变压器、应急电源、电能表、互感器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7- 6262
2、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招标内容以下内容:完成荔湾区上市路排水改造工程-箱式变用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2753048.86元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及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招标文件及资料发售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6.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报名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应具备以下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6、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具有2014年以来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辖下的供电局(或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资信备案资格。且具备能进入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管辖的运行变电站或开关房作业(变电类或输电类或配电类或动火作业类)的资格(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备案条件之一。
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方式为:
(1)
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1)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第4项内容)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
注意事项
1)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hp.gov.cn/hpqjcy/),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异议受理电话:020-81484460,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017年 8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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