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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440104-52-03-006855批准,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外立面改建及二层增加消防通道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外立面改建及二层增加消防通道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21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240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66890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外立面改建及二层增加消防通道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装饰改建工程 项目装饰改建面积共 1200 平方米。外墙修补及升级改建约 950 平方米。 2、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改造 对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进行更新改造。 3、楼梯工程 增加两樘钢结构消防疏散楼梯。 4、空调安装 增加中央空调末端系统。 5、室内线路改造 对室内强弱电进行改造。 6、计划工期 (1)总工期控制目标:110个日历天。 (2)设计工期: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以及规划等专业报建工作。 (3)施工工期:100个日历天,其中,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期40个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外立面改建及二层增加消防通道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设计部分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需要。 2.1.2主要的设计工作内容 (1)强弱电设计:强弱电系统。 (2)给排水设计:给排水系统。 (3)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等。 (4)消防设计: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疏散楼梯加建。 (5)楼梯工程:加建钢结构消防疏散楼梯。 (6)建筑及装修设计:建筑修缮、内部结构调整及装修、设备拆除及更换等。 (7)管线综合设计: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部通道走线平衡设计,检查管线碰撞问题。 (8)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满足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和招标人的编制要求,并全过程对概算评审论证的工作进行配合。 (9)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 (10)编制竣工图。 (1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派专人全面负责所有报建报批验收等工作,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负责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包含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不含行政审批时间);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不含行政审批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12)概算编制内容要求:设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的准确性。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的工程量、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和价并按清单形式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中国、广东省、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 (13)重要提示和风险提示:1、其他参见项目可研及需求说明书;2、方案设计须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启动初步设计及后续工作;3、整体装修效果、外立面、大堂、会议室、办公室等核心区域需提交设计效果图;4、施工图审查按广东省、广州市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2.1.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1)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报建及消防验收手续(确保消防验收合格),规划验收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的费用; (4)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项目立项总投资68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615.382397万元。其中: 1)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2.382397万元。 2)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3万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4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3.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4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4日10时00分。 3.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0时00分。 3.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9月4日10时00分至2017年9月4日11时00分。 3.4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11时00分。 3.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开标室。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 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3、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6、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必须由施工方担任项目主办方,具体责权在签定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8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以下几项信息不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书面资料): ①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③投标申请人声明。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或上传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投标总报价含设计费报价和施工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设计费或施工费超过上述投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设计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竣工图纸编制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工程设计费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结算,最高不超过项目批复概算的设计费和竣工图编制费之和,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审定金额为准。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和竣工图编制费。 (3)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必须预留不少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的费用作为暂列金额,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合同价(含暂列金额)。本项目施工费用实行施工图及其预算总价包干。对于法律法规变化、招标人(即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提前竣工,不可抗力增加的价款可以从暂列金额中支出,超出暂列金额部分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 (4)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5)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凭身份证签到,项目负责人签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日程信息公布。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322348;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4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