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鸽镇民居改造项目(二期)施工及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鹦鸽镇民居改造项目(二期)已由 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太发改发 【2017】10号和【2017】415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太白县鹦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白县鹦鸽镇。
2.2工程规模:改造镇区街道商户外立面及群众现有住房外立面,总面积约219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无在监工程,须提供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施工及监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有效期内(公告期)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可查询。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时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宝鸡市高新五路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携带资料:
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企业及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安B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上述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查验后退回。
监理: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上述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查验后退回。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情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白县鹦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五路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
联 系 人:丁女士电 话:0917-8888863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