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浙江检修公司2017年第二次招标批次服务类项目(招标编号:PHGC170813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表 “项目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四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上述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办理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所在分标为单位,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同一种招标货物/服务(同一分标编号)分多个包时,投标人只需就该招标货物/服务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其所投的上述包中最高的投标价格(工程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时为最预计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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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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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以下(不含20万)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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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50万(含20万)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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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100万(含50万)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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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200万(含100万)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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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300万(含200万)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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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500万(含300万)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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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700万(含500万)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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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1000万(含700万) |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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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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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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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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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 |
800,000 |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注册并登陆“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力交易中心” ( http:// www.zjdljyzx.com )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4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现场报名拟参与投标的相应标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购买程序请按本公告要求支付标书费并将付款底单传真至财务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国网浙江检修公司2017年第二次招标批次服务类项目”及分标编号、包号。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交款完成后将在递交标书现场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东屿电厂培训楼4楼)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
(3)在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上述程序报名、支付标书费并可领取招标文件才视为成功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4)标书费及保证金支付账号:
公司名称: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帐号:712000120190000002
行号:313333007124(如需请填写)
保证金汇款摘要: PHxx-xx(xx标-包x)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汇款摘要: PHxx-xx(xx标-包x)投标标书费
(5)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7-51099255、51099278
传真:0577-51099259
(6)标书费发票领取地址:标书递交现场。(若未领取的投标人,①可以到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3号领取或②到付邮寄的方式寄出(请将邮寄信息发至邮箱QQ:2606541272@qq.com)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 年8月31日8:30-9:3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1日9:30时,地点为凤起饭店(杭州市凤起路451号,详见酒店引导牌)。
6.2 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 31日9:30时,在“本公告6.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3号
邮 编:325000
有关项目招标文件的问题请咨询: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0571-51214854
10其他注意事项
招标公告、项目需求一览表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不一致的,一律以公告和需求一览表为准。
附表1:项目需求一览表
2017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