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广州市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穗财编〔2017〕26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2017-2018年广州市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2017-2018年广州市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侯小姐
招标代理: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工程预算:建安费为1378.35万元。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31.34万元
3、招标内容及规模:开展2017-2018年广州市范围内的12个交通拥堵片区或点位治理工程,其中中山大道、临江大道、内环路、芳村大道等均属于主干道,细分区域为天河区4个,海珠区1个,白云区2个,越秀区1个,荔湾区4个。具体如下:(1)广汕一路—华南快速路交叉口;(2)花城大道(广州大道-华夏路段);(3)白云大道南金信路交叉口北往南路段;(4)六二三路(市中医院门口路段);(5)花地大道、芳村大道、花蕾路路段;(6)滨江中路—警官学院交叉口;(7)广园西路(三元里立交西引桥至站西路段);(8)临江大道(冼村路至平江路路段);(9)东漖北路—浣花路交叉口;(10)内环路AB线黄埔放射线出口交汇路段;(11)环市西路-西湾路交叉口;(12)中山大道—科韵路交叉口。工程实施将以节点微改造为主,包括通过增设灯控系统、实施可变车道、直行等待区等措施,对交通控制和管理设施进行优化;通过调整车道分配、扩宽进口道、优化道路线形等措施,对路口局部交通组织进行优化;通过路口渠化,对路口进行整体交通改造;对特定片区内的路段和交叉口进行合理优化,调整交通组织,对路段或片区交通组织进行优化;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消除人车冲突等。
4、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 8 月 11 日至2017年 8 月 1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年 8 月 11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年 8 月 17 日(不含节假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0-836302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5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zbw/index.js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2017-2018年广州市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