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供电局2017年生技处信息通信技改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CZX17-NM-1076
立项批文:内电科信【2017】80号、技经【2017】159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7年信息通信专项技改光缆架设施工;
二标段2017年信息通信专项技改设备安装施工;
三标段包头供电局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包头电力局调度楼办公会议智能化多媒体系统工程施工;
四标段包头供电局电力应急指挥中心房屋改造装修工程施工。
3、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3.1潜在投标单位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3 潜在投标单位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1.4潜在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供电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2潜在投标单位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一标段潜在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
二标段潜在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
三标段潜在投标单位应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
四标段潜在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外进企业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外进企业备案证明;
3.2.2潜在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17年08月11日至2017年08月17日(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接待。)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513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从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招标文件。报名时,潜在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必须到场且提供以下内容原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5)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回执。
4.1一标段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三级(含)以上资质;
二标段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三标段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四标段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外进企业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外进企业备案证明。
4.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注: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开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5、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 10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发布媒体
本项目发布媒体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9、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513室
联系 人:高培宏
联系电话:0472-6969699 18004725904
邮 箱:baotouzbgs@126.com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 系 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472-3658210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联系人:吴伊军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联系人:张伟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授权日期: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照片页 |
附件2:
投 标 回 执
致: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看到贵公司发出的关于的招标公告。我公司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2017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移动电话 | 传 真 | ||
邮箱(用于接收招标文件) | 邮 编 | ||
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开具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 |||
地址(用于邮寄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 | 发票自取□ 邮寄□
邮寄地址:
签 收 人:
联系电话: |
附件3:
投标单位承诺书(格式)
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关于(项目名称)招标采购项目,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中标,
一、本企业此次参加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本次投标是本企业独立参加投标,不存在挂靠施工和出借资质的行为,中标后自行独立完成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为本企业二级建造师,中标后全程参与本工程施工;
三、依法参加投标活动,不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恶意报价;
四、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开工和竣工;
五、按图纸施工,符合国家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七、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违反城市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八、不允许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任何处罚且被计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所有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我单位自负。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刷字体):
法定代表人(签 字):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