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724号文、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石门水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技施阶段综合勘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巴州且末县境内的车尔臣河干流上,距乌鲁木齐约1200km,交通便利。工程任务为防洪、发电和灌溉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27亿m3,正常蓄水位2300.0m,电站装机容量60兆瓦,最大坝高128.8米。工程主要由大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不限于):
2.2.1 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技施阶段综合勘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
本工程技施阶段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勘测设计服务。
2.2.2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二次招标:
包括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报告》确定的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专业项目复(改)建及移民安置区 等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涉及的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总体进度、综合质量和补偿投资的使用、移民生活生产水平恢复等情况(实施阶段设计变更的,以变更批准文件为准)进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综合监理。综合监理项目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处理、库底清理以及与移民安置有关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
3.1.1 新疆车尔臣河大石门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技施阶段综合勘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1.2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二次招标: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11:0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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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石门水库管理处 地 址:新疆且末县埃塔南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系人:达先生 电 话:0991-5814355 邮 箱:41690175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