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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贺家庄幼儿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广宗县贺家庄幼儿园项目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行审批审字[2017]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宗县广宗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广宗县贺家庄幼儿园项目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行审批审字[2017]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宗县广宗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宗县贺家庄小学院内。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931089元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资质除外),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企业进冀备案证》、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享受本省省内企业待遇的江苏市政施工企业(冀建市〔2013〕27号文件)提供相关证书)。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手册》(京津冀共同建筑市场试点企业(冀建市〔2009〕615号文件)无需提供,提供相关证书即可)、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08月11日上午08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7日下午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王增强、李朝波、曹利明、孟荣申、王子龙。其中王增强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宗县广宗镇中心小学
地    址:广宗县城
联 系 人:张丽芳
电   话:1393097357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大经街天滋嘉鲤B座12楼
联 系 人:张红霞                        
电  话:0311-68031881  1823195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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