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近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查询其近三年上述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有效复印件: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书面承诺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⑧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并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传真:0592-5379651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2日(周五)上午09:00时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09月22日(周五)上午09:00时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庄先生;电话/传真:0592-5379672/5379651 其他: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标书费、清单费、招标代理费收款单位: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市湖滨北支行,帐号:35101537201052507266;
友情提醒: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标书费:500元/套,邮费到付。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8-11 17:25:3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