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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中小学食堂购买服务团队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点军区中小学食堂购买服务团队项目已由点军区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

1.招标条件

点军区中小学食堂购买服务团队项目已由点军区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的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点军区中小学食堂购买服务团队项目

2.2项目编号:DJZ0071-201701-01F

2.3招标内容:服务团队对中小学食堂进行服务。

2.4采购金额:0万元

2.5服务时间: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经营的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原件)

(3)投标人从事食堂或餐饮经营三年及以上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4)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提供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及工作人员健康证原件)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且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原件清单一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放时间:从2017年8月11日9时30分至2017年8月31日9时30分止。

4.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龙阳光安置小区A栋一楼,直行过五龙红绿灯后100米左转),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教育局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

联 系 人:黄家尚

电 话:189867802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沈 川

电 话:1597269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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