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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已由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托发改项〔2017〕7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实施方案经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托政函〔

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

资格预审公告

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已由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托发改项〔2017〕7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实施方案经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托政函〔2017〕169 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克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社会资本。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并提供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

1.2项目编号:ZTJS-XJ-17-106

1.3工程地点:托克逊县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范围:本次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1.6投资规模:本次托克逊县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总投资(估算)168,336万元。(最终金额以政府方审定的金额为准)

1.7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伊拉湖镇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阿乐惠镇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库米什镇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博斯坦乡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夏乡生态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草湖至郭勒布依乡绿化项目组成,工程内容包含供水、供热、广场、绿化、亮化、人行道、路面硬化、环卫等。其中:(工程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8项目需求: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城投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作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托克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政府财政部门依据绩效考核评价逐年向其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使其获得合理收益。

1.9 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10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行。

1.11 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15年,建设期2年(最终以中标时间为准),运营期13年。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需提供承诺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3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2.4申请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2016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1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

2.5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2.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5.2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6申请人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额在5亿元(含)及以上的PPP项目业绩(以PPP模式实施的工程业绩,在建或竣工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

2.7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2.7.1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7.2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以银行出具的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

2.7.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如有)。

2.8本次政府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除具有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8.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8.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资格审查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资格审查结果均无效;

2.8.3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拥有投融资能力的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过程中所有相关事宜。

3、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1 日至2017年8月 18 日每个工作日10:00-18: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17层E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若EMS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

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 5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托克逊县经济综合指挥部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意向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xjcz.gov.cn/mos/cms/html/1/index.html )

新疆吐鲁番地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mos/cms/html/115/index.html)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托克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陈长良

联系电话:15299442055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netype="re" gradientshapeok="t" extrusionok="f"> 联系人: 袁伟杰

联系电话: 0991-8870091 18129415779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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