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J1706-BD-093
1.招标条件
本兴隆大街北延绿化工程由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开管字【2017】6号文件核准建设,并由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社会发展局以高开经招标核【2017】3号核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并已在高碑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隆大街北延绿化工程
2.2工程概况:
1、高碑店兴隆大街北延(团结路-长丰路)绿化工程。长1181米,绿化面积28344平方米。
2.3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兴隆大街北延(团结路-长丰路)
2.4合同估算价:约318.34万元
2.5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547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
3、项目经理(市政公用专业)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6、外省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原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8月14日至 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00分,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养老保险手册或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单位需在2017年9月7日9时00分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高碑店市 地 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 隆兴商务中心 B座16层
联 系 人: 张少伟 联 系 人: 王 浩
电 话:0312-6391092 电 话: 0312-33728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obiaoleader@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账 号: 账 号: 6100 1201 0000 0350 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