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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批复文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 ]156号批复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7 ]15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7 ]156号)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905384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3543324、15917482283

电子邮件:moshangcao5@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南沙区大岗镇新联围岛区域,为南沙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占地面积约8.21平方公里。整个区块的工程项目总投资合计为1047816.22万元,建设内容分为A、B两部分,其中:

1、A部分采用财政资金投资,投资额约为789124.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639643.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为149481.31万元,不计建设期利息、不考虑流动资金),由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勘察、设计及建设,建设完成后由政府委托给由中标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广州南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

2、B部分采用社会资本投融资,投资额约为258691.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97502.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为45894.87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4994.00万元,流动资金300.00万元),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3、项目公司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以满足政府招商项目落地需求;同时,社会资本协助政府做好区块整体产业导入工作;

工作内容:

1、A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负责场地平整、港口大道等13条市政道路、大隆涌平高路桥等12条桥梁、综合管廊、堤防工程、河道疏浚、闸桥、排涝站、安置区;

2、B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联一路等6条市政道路、8座桥梁、新建基地区块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景观绿化、污水处理厂、园区规划展览中心、公共体育活动设施、公共文化交流活动服务中心、公共教育配套设施、公共医疗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库)、公交车站、垃圾收集转运站、环卫设施、公共厕所等);

3、包括A部分新建项目(除闸桥、排涝站、安置区外)和B部分新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服务,以及由招标人委托的已有存量项目纳入运营维护范围(以下简称“A+B”部分运营维护);

4、负责项目范围内的B部分内容投资成本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的实体工程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项目管理费及融资成本等所需资金筹集及支付;

5、参与本区域的片区开发策划、营销和推介、产业导入等;

建设及合作期:

1、A部分建设期:36个月(跨年度4年,2017-2020年);

2、B部分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13年,包括36个月建设期(跨年度4年,2017-2020年),10年运营维护期(2021-2030年)。

五、招标范围

本次由唯一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全部内容的组织实施,招标范围为:

1、A部分招标范围:由工程总承包方负责A部分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相关报批、报建等工作。

2、B部分招标范围:由社会资本方负责B部分内容的前期及服务类项目(包括环评、勘察、设计、监测检测等)、投融资、建设、“A+B”部分运营维护、片区开发策划、营销和推介、产业导入等工作。

3、具体工程范围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届时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4、本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则实施,所有审批程序须按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概、预、结算均须报政府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本项目的所有融资计划必须报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六、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2017 8 14 日至2017 9 1

注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同时接受报名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如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 8 14 日至2017 8 18 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公休日除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递交报名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待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办理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的附件,非联合体形式参与不需提供)。

(4)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八、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5)《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形式进行报名,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报名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

(1)以上(1)-(4)项资料各准备一份,(5)项资料准备二份。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提供的部分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提供。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对投标人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需满足要求。

2、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商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无重大债务纠纷、无欠税、无逃废债务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近三年须为盈利状态,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自成立之日起一直处于连续盈利状态;

(2)投标人2016年的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

(3)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

注:

(1)上述要求,均以投标人经审计的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上述要求。

4、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需满足上述要求。

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投标人至少承担(包括已竣工或在建)过一项合同额超过3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BT、BOT、EPC、PPP等其中一种模式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业绩是指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隧道、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注:

(1) 项目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合同协议书生效日期为准。

(2)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牵头方符合要求。

(3) 业绩证明可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无法反映上述合同时间、工期、项目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因素,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有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拟派人员应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7、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属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等各相关建筑服务类企业)的,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属非建筑业企业的,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8、南沙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9、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并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

10、广东省外注册的承担施工责任和设计责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信息登记,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查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且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为广东省外的注册单位,则该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1、投标申请人已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填写并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

12、投标人必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为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3、投标人已按要求进行报名登记。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应当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2017年 9 4 日上午10:00时—10:30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03 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递交)。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848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E栋5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8 14

相关附件大岗资格预审公告(定稿).doc
发布人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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