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郎溪县新发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皖建施招 -LX-2017- 053 ) 已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郎溪县新发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根据《郎溪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郎溪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公开选择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工程改造面积约 108.18 m2,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 施工 图纸中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等。
2.2建设地点: 郎溪县新发镇中心卫生 院 院内
2. 3招标范围: 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有关要求。
2. 4招标控制价 nclick="return false;" data="100060">100060 .38元(其中预留金 nclick="return false;" data="15000">15000 .00元) ;中标价 nclick="return false;" data="100060">100060 .38元(其中预留金 nclick="return false;" data="15000">15000 .00元) 。
2. 5工期: 1 0日历天;
2. 6质量标准为合格 。
2. 7付款方式:
2.7.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 付至审计价的 8 0 % ;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含质量缺陷保证金,同时扣除质量缺陷责任费用,均不计息)。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 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3 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元。
5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投标签到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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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投标人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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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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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 3 天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的全程监督下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 .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8 .投标
8.1 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17 年 8月 18 日 9时0 0 分,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 号开 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3 在投标前一天, 请 关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www.xcsztb.com ) 郞溪版块答疑及澄清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8.4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5 投标企业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 2 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8.7 投标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 .中标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 000 元。
9.2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 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将不得再次参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
9.4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 GF- nclick="return false;" data="2013-0201">2013-0201 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本工程施工材料(含装饰材料)及安装材料、成品及半成品、设备及器具等,其材质、品牌及生产厂家、型号及规格等,施工采购及进场前必须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金额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及安装等,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10 .其他
本次 (工程) 一并开标的有 3 项工程,分别为① 郎溪县梅渚镇中心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项目 ; ② 郎溪县十字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馆建设项目 ; ③ 郎溪县新发镇中心卫生院 中医馆建设项目 。凡符合资格条件 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上述一个或多个工程的投标, 开标顺序依次为①、 ②、③ 。
未尽事宜详见《郎溪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网址 http://www.lxzgb.cn/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郎溪县新发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王院长
电 话: nclick="return false;" data="13956583920">1395658392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 nclick="return false;" data="15385630258">15385630258
2017 年 8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