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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动作捕捉系统套装设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上海大学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上海大学动作捕捉系统套装设备采购(包含相应的生产制造、运输至指定地点、保险、安装、检测调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质量保证

上海大学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上海大学动作捕捉系统套装设备采购(包含相应的生产制造、运输至指定地点、保险、安装、检测调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13-176024112813

本项目:动作捕捉系统套装,预算金额180万元

交货期:交货期2017年9月-11月。

1.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供货、集成能力;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有销售类似项目的业绩;

(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毕“营改增”工作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抵扣联;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a) 时间:2017年8月 14 日至2017年8月 21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b)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c) 招标文件人民币伍佰元整(RMB500.00),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销售合同);

(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证明文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方可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不意味着其投标资格得到认可。其投标资格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杨旸、邓澍

电 话:32557756、32557758

传 真:32557272

电子邮件:ds@s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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