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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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镇赉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镇赉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 15:4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 09:00至2017年08月18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04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3347.5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43095005 | ||
| 采购单位 | 镇赉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赉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先生180436090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18843095005 | ||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JLTXY-[2017]-3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843095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公-安局
地址:镇赉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沈先生18043609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1884309500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TXY-[2017]-346
一.招标条件
1. 本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任务通知编号17191。招标人为镇赉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镇赉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
2.2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2.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财务要求: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近三年(2014、2015、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1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公-安局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180436090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884309500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财务要求: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3.4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5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47.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至2017年08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任务通知编号17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