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潢川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信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 15: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14日 09:00至2017年08月18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 ||
| 预算金额 | ¥84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39771518 | ||
| 采购单位 |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阳市潢川县航空北道交警队对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397715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94720950 | ||
受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潢川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工程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潢川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潢川县
3、招标编号:潢公采【2017】 033 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60日历天(含供货及安装周期)
6、招标范围:数据建设、软硬件系统、指挥大厅办公用设备、网络和安全设备、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基础软件平台、应用软件开发实施和培训,应用系统维护、硬件环境及场地维护、普查数据维护、网络链路租赁等建设方案的全部建设内容、大厅基础装修等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人员培训、售后等相关的服务。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
1标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2标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二、报名条件:
1标段: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或生产厂商(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建设)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数字城管数据普查和软件须为同一生产商,且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注:生产厂商的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服务器、存储设备、数据建设)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予其分公司(以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必须明确所授权的分公司及负责本项目的人员。
6.投标人出具保证中标后在潢川县县城建成区域范围内租赁(或自有)不低于200平方米服务场地的承诺函。
7.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得有负面记录及受惩黑名单,此项在报名时及评标时均需提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段:
(1)投标人要求必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
(5)投标人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监理过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标段:
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2016年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及劳动合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2标段: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书;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企业完税证明、企业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类似业绩;
6、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如果是外文应附有相应的有效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4日至2017年 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航空北道交警队对面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839771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厉女士
联系电话:15294720950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