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招标人项目建设所需加工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SDWJ-201708086
1.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自筹,已落实
2、招标内容
2.1招标设备名称:01包:输入轴磨削设备,02包:拨叉轴磨削设备,03包:车磨复合加工设备,04包:球铁头粗车设备。
2.2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格书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格书
3、有关要求
3.1交货期: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30天内交货。
3.2交货地点: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五征工业园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交货方式:交钥匙工程,一次交货。
3.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投标企业可竞报最优付款方式。投标企业可竞报最优付款方式。
3.5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投标企业应是独立法人;
3.5.2投标企业必须为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有生产商授权;
3.5.3所投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3.5.4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必须具有所投设备良好的制造或销售业绩;
3.5.5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6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时间至少涵盖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
3.5.7投标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5.8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
3.5.9投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文件或资料: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3所投标设备制造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4代理商须提供生厂商的有效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所投设备制造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份;
4.1.6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一份;
4.1.7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一份;
4.1.8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
4.1.9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一份;
4.1.10提供“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一份。
4.2各投标厂商不得取招标文件的某一部分设备进行投标,必须对本标段规定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验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进行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不证明资格审查通过;在评标现场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验证不符合上述第3.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4.4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本次招标唯一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或相关信息均为无效,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5、招标日程安排
5.1开始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8月15日—8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标书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2答疑时间:2017年8月22日前
答疑方式:书面传真至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发电子邮件(书面传真以外的答疑方式概不接受)。
5.3投标时间:2017年9月4日8:3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9:30
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9:30
投标、开标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20层。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主任
电 话:0633-5328038
6.2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531-55699105
6.3请按下列名称、银行、帐号办理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汇款事宜:
开户名称: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恒丰银行济南舜华支行
银行账号:85311 40101 22300 139
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