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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店子乡农民保障房项目二期一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彭店子乡农民保障房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彭店子乡农民保障房项目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函字[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彭店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招
招标公告
彭店子乡农民保障房项目二期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彭店子乡农民保障房项目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函字[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彭店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店子乡农民保障房项目二期一标段
2.2建设地点:迁安市彭店子乡彭店子村东北、迁卢公路西侧
2.3建设规模:建设4#、5#、6#、7#、8#住宅楼,6+1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6599.4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2#、3#、4#楼,建筑面积为1672.5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23.9平方米,外网工程。
2.4概算投资:3600万元。
2.5资金来源: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投资。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380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水、暖、电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任何已中标未办理开工手续项目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8日17时30分止。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8 月18日17时3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9月 6 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彭店子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桑稳
地 址:迁安市彭店子乡人民政府院内
邮 编:064400
联系人:张桥
电 话:13933393976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文奇
地 址:迁安市丰安大路东侧、海油加油站对面办公楼三楼招标部
邮 编:064400
联系人:马辉
电 话:0315-6531360
传 真:0315-6531366
2017年8月11日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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