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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关于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和小学部操场维修等工程施工招标拦标上限价的变更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关于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和小学部操场维修等工程施工招标拦标上限价的变更通知 批复文号乐发改[2017]95号批复单位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项目资金
项目名称 关于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和小学部操场维修等工程施工招标拦标上限价的变更通知
批复文号 乐发改[2017]95号
批复单位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各投标单位:

现招标人对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和小学部操场维修等工程施工招标拦标上限价进行变更。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变更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通知为准。本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变更通知,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变更内容如下:

本工程拦标上限价变更为:

经研究确定,本工程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人民币拾万伍仟玖叁分(小写¥1305942.8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大写人民币万壹仟(小写¥51641.90元)。具体详见如下:

序号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备注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

1

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和小学部操场维修等工程(土建部分)

1122107.15

41724.00

40566.21

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为暂定计算项目,投标时按给定金额统一报价,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工作量,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暂列金额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能按照发包人(建设单位)的指示使用,其最终结算费用应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余额仍归发包人(建设单位)所有,用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费、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政策性调整。

2

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和小学部操场维修等工程(安装部分)

143835.68

11075.69

3

暂列金额

40000.00

4

合 计(1~3)

1305942.83

41724.00

51641.90

招 标 人:乐昌市黄圃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8 月14日

发布人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15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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