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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粤中维权执法基地扩建项目新增地块及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7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珠海市洪鹤大桥起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洪湾,对接港珠澳大桥连接线、并与广澳高速珠海段及横琴二桥形成十字交叉,向西跨越洪湾涌、洪湾水道、磨刀门水道至鹤洲,终点在鹤洲南互通与鹤洲至高栏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9.654公里,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设特大桥6座,互通式立交2座。计划工期:2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粤中维权执法基地新建挡土墙283m,新建两座围墙337m及146m,及新增地块1359m2和200m的护坡工程(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已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同《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可以在公告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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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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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珠海市南湾北路1号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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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9000 |
邮编: |
51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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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756-8305779 |
电话: |
020-85293249转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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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756—8595579
邮箱:82930190@qq.com |
传真: |
020-87516234转623
邮箱:jiangsujiaozi@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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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人: |
杨先生 |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