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滦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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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8-15 |
|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双滦区农牧林业和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双滦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邱艳华 0314-40423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海强0316-2381932 采购预算金额:37500.00 采购用途 : 对全区贫困户全覆盖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村或相邻村为单位,在63个行政村村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 :双滦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社保相关证明材料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1)提供2014-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2014-2016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注册及实缴资本至少两亿元或以上;(4)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等状态;(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4-2016年度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评价系统及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信用等级达AAA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资质等级一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要求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明方式: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扫描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2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点至11:00点,下午14:30点至17点0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承德市双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供货时间:详见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6-2606511 受理质疑电话:0316-23819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