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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深高速黄牛埔水库段环境整治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莞深高速黄牛埔水库段环境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粤环技字〔2014〕24号批复单位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招标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东莞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莞深高速黄牛埔水库段环境整治工程
批复文号 粤环技字〔2014〕24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
招标人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东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8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7年8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AWQF11708630

建设单位: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莞深高速黄牛埔水库段环境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

投资金额:7736153.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高速公路环境整治,起点桩号K10+102.00,终点桩号K12+914.00,全长2.8 公里,设置隔油沉淀池8座;应急事故池8座;应急物资仓库1层1栋,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建筑高度3.5米,最大跨度5米。

发包范围:莞深高速黄牛埔水库段环境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隔油沉淀池、应急事故池、应急物资仓库、排水管线及电气管线敷设、原路面的拆除及修复、配电、照明、防雷接地及自控系统等。其中,警示牌、道路两侧加固、防抛网级护栏、应急物资采购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9月21日 至 2017年12月20日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公路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2)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或以上工作经验;(3)必须为登记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信息”中的人员;(4)必须为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的建造师;(5)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该证已登记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6)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7)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7日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7年8月21日17时30分 (售卖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14448

保证金金额:14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中查询的结果相符,并且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在上述 “名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的资质最低条件,对于未能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将通过相关网站对投标人的信息进行查询核实,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核实和更新相关登记信息,保证各平台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信息为准)。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

a.法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等信息的登记手续,以及上述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b.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信息的登记手续(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是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状态为“是”,并且已登记了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网址)。

同时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登记信息必须有效且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5、最新年度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不定级或者C级。

6、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级或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和东莞市最新年度信用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的查询结果),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投标人必须确保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效。如果投标人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企业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8、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备选人(选填)的要求:(1)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公路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2)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8年或以上工作经验;(3)必须为登记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信息”中的人员;(4)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该证已登记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9、项目总工的要求、项目总工备选人(选填)的要求:(1)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必须为登记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信息”中的人员。

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发布人 张博峰
发布日期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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