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北部片区PPP项目横五路潭州特大桥桥梁施工监控、荷岳路-林上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下穿隧道深基坑监测、横五路(一期)软基处理工程监控和横五路排水工程监测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估价为:464.09228(万元),潭州特大桥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期:主体工程计划建设工期至质量缺陷期满共48个月,荷岳路-林上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下穿隧道深基坑监测项目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回填结束,服务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服务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横五路(一期)软基处理工程监控服务期至交工期满;横五路排水工程监测项目服务期至交工期满。
2.2项目概况
横五路一期工程分为第一段(佛山一环至佛陈路)、第二段(白陈路至广朱西线高速)。第一段正线方案起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佛山一环。第二段正线方案起点位于顺德区陈村镇白陈公路。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路设计车速为60km/h;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g (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横五路潭州特大桥桥梁施工监控:本项目路线全长5.27km,设潭洲水道特大桥1座,佛陈路互通式立交1座,北闸河大桥1座,中小桥6座,拼宽中桥1座,梯道4座,涵洞4座。潭洲水道特大桥分左右布置,左幅跨径布置为:(3×30+4×30)小箱梁+(45+75+45)悬浇连续梁+((30+2×33)+2×33)连续梁+(75+120+75)悬浇连续梁+3×25连续梁+39.5简支箱梁+(25+40+36)连续梁+6×33连续梁=1220.5m,右幅跨径布置为:2×(4×30)小箱梁+(45+75+45)悬浇连续梁+2×(2×33)连续梁+(75+120+75)悬浇连续梁+3×25连续梁+16.38简支箱梁+39.5简支箱梁+(25+40+36)连续梁+6×29.4连续梁=1215.28m。本项目施工监控方案所针对桥跨为:(45+75+45)悬浇连续梁与(75+120+75)悬浇连续梁,共计两联。
荷岳路-林上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拟在荷岳路与华阳南路交叉口处实施一座隧道,隧道沿荷岳路下穿华阳南路,隧道采用单箱双室结构,双向车道。隧道总长度615m,分敞开段175m+150m、遮光段25m+25m、暗埋段150m。基坑开挖深度5m一下采用拉森钢板桩围护,开挖深度大于5m采用钻孔灌注桩围护加内支撑和φ850mm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本工程除隧道外,还拟建雨水泵房一座,泵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净尺寸28.80×13.45m,埋深约15.74m。
(1)隧道部分:基坑开挖深度5m以下采用IV型拉森钢板桩围护,开挖深度大于5m采用钻孔灌注桩围护和φ850mm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基坑均采用明挖法施工,即开挖至坑底后顺筑结构底板,外侧墙和顶板。
(2)泵房部分:采用φ1200mm钻孔灌注和φ800mm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
(3)基坑内支撑采用以下几种:主线第一道支撑:800×800钢筋混凝土支撑:系梁:600×600钢筋混凝土。主线第二、三道支撑:φ609mm(t=16mm)钢管支撑:系梁为150b工字钢。
(4)根据基坑深度及周边环境等确定基坑等级:
隧道两端5m以下部分基坑等级定为三级:泵房处基坑深度约为16.4m,基坑等级定为一级,其余基坑定为二级。
横五路(一期)软基处理工程:拟建公路处于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佛山市顺德区),路基设计主要受广佛环线城际铁路、桥梁通道、现有河流的水利净空、现有河堤的标高、被交横向道路需要的净空、洪水位、地下水位及路基稳定性等因素控制。本项目基本为填方,路线沿线河涌、鱼塘密布,线位走向的地下水位较高,设计标高使路床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
路基应密实坚固,路床应达到干燥或中湿状态,路床顶面回弹模量不小于40Mpa,考虑桥下地面辅路(YK2+850~YK3+216.6)要承担周边地块建设开发超重车的运输任务,路床顶面回弹模量与主路保持一致。
路基应稳定均匀,一般路段和与构造物连接段的工后沉降应满足规范要求。
路基填筑材料要因地制宜,同时也应符合规范制定的填料要求。
横五路排水工程:横五路位于顺德区,本次工程范围分为两段:第一段佛山一环至佛陈公路,此段西起佛山一环,顺接裕和路,继续向东延伸,上跨潭洲水道,止于佛陈公路,路线总长4.3km;第二段白陈公路至广珠西线,此段西起白陈公路,与白陈公路十字交叉,继续向东延伸,止于广珠西线,路线总长1.3km。本工程第一段周边多为鱼塘及耕地,无排水系统,第二段佛陈路、白陈路等现状道路有排水管线。
(1)雨污水管道基坑部分:雨污水管道沟槽深度<3.0m,属于施工措施,设计建议采用放坡开挖+排降水;
雨污水管道沟槽深度≥3.0m且<3.5m时,采用6m拉森钢板桩,围檩采用HW300×12×12工字钢,支撑采用φ299×10钢管,平面间距≤4.0m,基坑等级为三级基坑;
雨污水管道沟槽深度≥3.5m且<5.0m时,采用9m拉森钢板桩,围檩采用HW300×12×12工字钢,支撑采用φ299×10钢管,平面间距≤4.0m,基坑等级为三级基坑;
雨污水管道沟槽深度≥5.0m且<6.1m时,采用12m拉森钢板桩,围檩采用HW300×12×12工字钢,支撑采用φ299×10钢管,平面间距≤4.0m,基坑等级为三级基坑。
(2)雨水泵房部分:采用灌注桩+钢支撑+1排搅拌桩止水的支护形式,基坑等级为二级基坑。
(3)顶管工作坑:采用灌注桩、止水帷幕和坑底注浆加固的支护形式,基坑等级为一级基坑。
(4)顶管部分: 白陈污南-34至白陈污南-41采用顶管施工方法。
(5)主要服务内容:
a对基坑的支护结构体系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支护结构水平/竖向位移、地表/管线沉降、周边建(构)筑物竖向位移、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
b在深基坑开挖期间,对基坑的支护结构体系和基坑周边环境进行巡视,并根据巡视情况进行预警。
2.3招标范围
北部片区PPP项目横五路潭州特大桥桥梁施工监控、荷岳路-林上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下穿隧道深基坑监测、横五路(一期)软基处理工程监控和横五路排水工程监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持有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年审合格)的单位。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监测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
桥梁施工监控项目: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跨≥100米跨径的桥梁施工监控工作不少于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章)。
深基坑监测项目: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包含基坑监测的第三方监测业绩)不少于一项(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和监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章)。
3.4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由招标人
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土木工程类专业包括:建筑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铁路工程、道路、路桥及交通工程等专业。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3 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下列人员需提供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司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从2014年7月起)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7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8.2投标人在顺德区内开展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业务的应按规定在市住建局办理诚信登记,并按文件要求使用佛山市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信息系统(提供承诺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执行(顺府办发〔2016〕94号)文。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进行核对(业绩要求、社保证明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业绩要求、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数据库的信息或已录入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的计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此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10.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8132891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8090289
传 真:0757-2809021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