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4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含控制系统) 数量:1套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7个月。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4MW及以上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3个以上(含),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或验收证书。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曹妃甸项目部(河北唐山曹妃甸首钢京唐公司厂区内)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本单位有效授权文件(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业绩证明文件1份(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9576032800000018
行 号:305100001750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有(电子格式见附表):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
3)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并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4)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取得招标文件及办理开票手续;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15210376504@163.com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EMS邮寄至(一般邮寄后4日到达):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325室
收件人:李站雨 邮编:063200 电话:0315-8873737
顺丰至(一般邮寄后2日到达):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306号楼
收件人:李站雨 邮编:063200 电话:15210376504
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和收件人,以确定其开标时间。
6.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 系 人: 李站雨 徐平
电 话: 0315-8873737
手机号码: 15210376504
邮 箱: 15210376504@163.com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招标组
驻曹妃甸办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325室 邮编:063200
电 话:0315-887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