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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三水新城启动区纵七路(A、B、C段)市政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6]9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新城启动区纵七路(A、B、C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新城启动区纵七路(A、B、C段)市政道路工程,道路全长643.93米,为新建道路。全线共设平面交叉5处,桥梁1座,箱涵1座,沿线设置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20272117.07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计算,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费为547530.81元。
2.3
监理服务期:以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尾款的实际日期为截止时间。
2.4
本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以固定折率承包,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监理的一切费用,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期延长、工程规模调整,监理费及折率均不予调整。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招标范围:从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8付款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97%;
4)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资信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的资信证书。
4.2.2
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适用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的项目。]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 专业中 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
年2月至2017
年7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7
年8月15日12时00分起至2017年8月22日12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
年9月4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担保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
年9月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7
年9月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
年9月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出席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2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携带到场,开标前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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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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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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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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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三水区西南街广海大道中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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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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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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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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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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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757-66897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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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772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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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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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8772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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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电子版.zip
招标文件-纵七路监理.pdf
招标文件(终稿)-三水新城启动区纵七路(A、B、C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doc
修改通知-纵七路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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