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二阶段)施工已由河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海山岭
2.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计划工期:自2017年9月20日至2019年7月21日,共计67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限价:5307.9946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是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名录内单位)、具有公-安部颁发爆破作业单位施工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安B本的安全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具有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4.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下载时间:2017年8月16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费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地 址:鹿泉区海山岭
邮 编:050208
联 系 人:苏晨龙
电 话:0311-82180118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西路486号402室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杨虹
电 话:0311-83086950
传 真:0311-83086807
电子邮件:hbxm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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