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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军区装备部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电工程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经广州军区善后办保障组军事设施建设处 批准,广州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营建办中山大道项目部 现对 原军区装备部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电工程 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原军区装备部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营建办中山大道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联系电话:020-34798200 招标监督机构:纪检部门 投诉电话:619252(军)61619252(地)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8号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规模: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70万元内。用电负荷为2230KVA,新建开关房1间、综合房3间,新装变压器3台(1×630KVA、2×800KVA),新装一户一表243户(其中军职楼12户、师团职楼231户)。招标内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发布招标公告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以送达招标单位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招标单位组织随机筛选确定合格报名单位日期(含本日):2017年8月24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7名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7名时,按军队有关规定组织随机筛选出7名,签发投标邀请函; 投标单位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资料并接受招投标领导小组现场核对报名资料原件的时间:2017年8月24日(以到达招标单位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4:00~15:00。 2.开标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5:00正。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工地现场会议室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10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天完成缴纳。 (2)招标文件费及其他相关资料1000元/标段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以上费用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纸质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有意愿参加本工程投标。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投标人近半年内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7、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外省须为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投标人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最少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员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报名不成功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以现场购买招标资料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军区善后办军事设施建设处 异议受理电话:619346(军)61619346(地)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发布,投标人在公告期间将填妥签名盖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资料交到招标单位现场。报名资料密封,封面上统一使用“原军区装备部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电工程-投标单位全称”。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 广州军区善后办营建办中山大道项目部 |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申请表 工程名称:原军区装备部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电工程 日期:2017年8月xx日 投标人 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投标人 资质 | | 资质证书 编号 | | 注册 资金 | |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 承诺书 | 我公司愿意参与原军区装备部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电工程投标,并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招标文件完成项目投标工作,不中途放弃;若有幸中标我司将自行组织施工,保证不发生转包、分包等情形,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违约责任。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其他补 充说明 | |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报名人员确认 | 备注 | (由招标单位填写) | 1 | 投标报名申请表 | | 原件 | |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 | | | | 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复印件 | | 原件 | | | | 4 | 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 | | | |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年检复印件 | | 原件 | | | | 6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 | | | | 7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外省须为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 原件 | | | | 8 | 投标人拟派项目架构人员设置,最少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员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或注册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原件 | | | | 9 | 在广州市设有办事处并有固定商业性质办公地点:如为企业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房产证(性质为非居住用途);如为租赁,则应提供广州地区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方产权证(性质为非居住用途) | | 原件 | | | |
注:1、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我公司授权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我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