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批准,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辛店镇老井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辛店镇老井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 采购编号:GTLY-2017-045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预算金额:约21万元
6.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7.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8.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9.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太阳能发电电能,包括本项目设备的材料供货、设计、安装、调试、并配合性能验收试验等所有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光伏组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唯一授权证明;
3. 同一品牌不得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同时参与谈判,否则谈判均不被接受;
4. 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此项)(3)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4)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凭证或清单,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7)代理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唯一授权证明。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 谈判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008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 3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
联 系 人:来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112078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379-80882819
邮 箱:hnynwl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