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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一期供水工程净水工程送水泵房8#、9#、10#水泵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一期供水工程净水工程送水泵房8#、9#、10#水泵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一期供水工程净水工程送水泵房8#、9#、10#水泵改造项目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

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一期供水工程净水工程送水泵房8#、9#、10#水泵改造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一期供水工程净水工程送水泵房8#、9#、10#水泵改造项目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建设计划内容,以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水投司发【2017】92号》文件批准并经过董事会研究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东一期水厂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改造的8#、9#、10#水泵为2005年安装,水泵运行至今已超过10年,机械部件已磨损严重,设备老化,效率下降,需提能更新改造,电机仍使用原有的配套电机(配套电机型号:YKK560-4,10kV,N=800kW,IP54,冷却方式:空冷IC611)。

本次招标为采购3台卧式中开单级双吸离心泵,水泵流量Q=2700m?/h ,扬程H=82m,转速=1480rpm,效率88.5%。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为个标段;

2.4计划工期:65日历天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要求投标人具有生产许可证以及近三年2014-2016年度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Q=2700m?/h以上,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告知函(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均可),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17日上午9时至2017年823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进行报名。(报名地址:银川市长城中路62号社会主义学院5楼)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如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以及近三年(2014-2016年度)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通过后同时在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任仿云 联系人:周孟源

电话/传真:0951-5552749 电话/传真0951-5670355

址:银川市兴庆区枕水巷159号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62号社会主义学院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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