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长泰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8日 21:2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傅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5138761 | ||
| 采购单位 | 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泰县武安镇人和南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2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先生 | ||
| 附件: | |||
| 附件1 | 8.17长泰乡镇 答疑(5).doc | ||
项目名称: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7-086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1387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8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
原公告地址:http://sso.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招标阶段答疑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7-086号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现对各申请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答复和澄清:
1、在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是要求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而在此次评审标准商务分第37页施工企业信用分,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在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按总分做为加分条件是不合理,前后矛盾,应该采用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市政公用工程分数做为加分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的施工企业信用分执行。闽建筑【2016】6号文相关规定适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投标项目,而本项目为PPP项目,并非单纯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且本项目虽然主要为市政工程项目,但也涉及到部分房屋建筑内容,同时“施工企业信用分”考核施工企业的总评分是对施工企业承建的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在一定周期内合同履约、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综合评定,将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总评分作为评分项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3年获得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得2分,此项目在漳州地区是否可增加根据漳政综合【2016】142号文,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为漳州市范围内且符合本项目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得2分,此单项最高加2分。
答:按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的企业荣誉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页封套上4.1.4条款中“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PPP工程”修改为“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4、本项目商务文件格式目录与正文不一致的,以正文为准。
5、本项目投标文件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封面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
招标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人和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2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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