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总署2017年手持式监管物项识别仪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地面气象探测仪器设备/辐射测量仪器 |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 16: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尹先生 解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5194838 010-65195161 |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尹先生 解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1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7年手持式监管物项识别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7GK-A0101-D05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838 010-651951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8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7年手持式监管物项识别仪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708/t20170808_864839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7年手持式监管物项识别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G17GK-A0101-D055
招标人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解先生
联系方式: 010-65194838 010-65195161
原公告日期:2017年8月8日
变更公告日期:2017年8月17日
变更内容: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二、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评分标准(2.商务部分分值)
一、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变更前内容为:
(10)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投同型号产品国内销售业绩(需提供含有单价、型号、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供货方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且订货方为最终用户;需提供每个合同收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需加盖银行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检测机构须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报告须明确依照此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加★的条款需表明是否满足,加▲的条款必须给出具体的检测结果,同时须包含所测试产品的实物照片(检测报告的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
变更后内容为:
(10)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投同品牌同类型产品国内销售业绩(需提供含有单价、型号、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供货方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且订货方为最终用户;需提供每个合同收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需加盖银行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检测机构须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指项目需求书中技术要求中非功能性的★、▲项)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检测报告的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
二、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二、技术要求)
变更前内容为:
各项指标项目均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检测机构须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报告须明确依照此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加★的条款需表明是否满足,加▲的条款必须给出具体的检测结果,同时须包含所测试产品的实物照片,无检验报告视为无效响应。
变更后内容为:
各项指标项目均须提供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检测机构须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指项目需求书中技术要求中非功能性的★、▲项)须在检测报告上体现,无检验报告视为无效响应。
三、第五部分评分标准(2.商务部分分值)
变更前内容为: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投同型号产品国内销售业绩,相比较得0-5分。(上述销售业绩须与本项目标的货物同型号的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合同供货方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且订货方为最终用户,且每一个合同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内容,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字迹清晰,辨识无误,需提供每个合同收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需加盖银行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以承认。)
变更后内容为: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投同品牌同类型产品国内销售业绩,相比较得0-5分。(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合同供货方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且订货方为最终用户,且每一个合同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内容,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字迹清晰,辨识无误,需提供每个合同收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需加盖银行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以承认。)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变更前内容为:2017年8月29日9:00
变更后内容为:2017年9月4日9:00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尹先生 解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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