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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名称:始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财政局(韶财农综【2017】16号)
1.3、名称:2017年始兴县沈所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4、资金来源:国家、省、市财政资金
1.5、地点、内容、规模、工期、预计投资:
①沈南片(第一标段):建设衬砌渠道13.83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1座,机耕路1.98公里等,总工期130日历天,总投资约:359.89万元;
②石内片(第二标段):建筑建设衬砌渠道10.55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2座,机耕路3.08公里等,总工期130日历天,总投资约:348.37万元;
③石下片(第三标段):建筑建设衬砌渠道10.74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2座,机耕路3.09公里等,总工期130日历天,总投资约:368.63万元;
1.6、各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当某一投标人中标后,该投标人中标后的其他标段报价只参与评标定标过程的计算,不得作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必须按所报名参加投标的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标明标段名称。
二、投标单位须知
2.1、投标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3、韶关地区以外的企业须已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终审(提供终审的截图)。
2.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列入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结果需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行电子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且未进行电子签到,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企业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3.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项目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方式实施:2017年始兴县沈所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沈南片(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71000.00元;2017年始兴县沈所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内片(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2017年始兴县沈所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下片(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7300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7时30分。
有关说明:
3.3.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3.2、投标人单位如果采用银行保函的,在电子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2个月。纸质投标文件需放置银行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评审为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3.3.3、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3.4、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3.3.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以及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每个标段各2000.00 元。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韶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g.gov.cn/、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始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孔先生
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财政局
电话:0751-3321024
传真:0751-3321024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四楼
电话:020-82280599、18927887537
传真:020-82280599
招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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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工作内容 |
投标单位
参加人员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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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布招标公告 |
2017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27日24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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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2017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27日24时00分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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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疑截止时间及提交形式 |
2017年9月3日16时00分前投标人将有关疑问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招标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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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
2017年9月6日16时00分前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建设工程栏目的招标质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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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07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13日08时30分至2017年9月13日11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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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标时间
地点 |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11时30分 地址: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各投标人的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签到,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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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方法 |
始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孔先生
0751-33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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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法 |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杨
电话:020-82280599 、18927887537
传真:020-82280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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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联系方法 |
邓工
电话:0751-3315236
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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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招标报名等,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