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 09:18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8月21日 08:30至2017年08月23日 16:00 |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经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1815173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建国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深圳街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经理 | ||
| 附件: |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 ||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17-0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李建国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项目;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4.提供至少1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依法纳税票据证明;7.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3.8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至2017年08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8:30至2017年08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8月30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范围:
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为本院干警提供早、午工作餐;
(2)我单位负责日常所需食材的采购,投标单位负责加工;
(3)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4)食堂场地及各类设备、设施由招标方提供管理,投标方负责日常管理维护;
(5)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3.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
4.服务周期:满足甲方要求。
5.采购预算: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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