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兴宁市宋声河治理工程 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4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兴宁市水口镇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兴宁市水口镇,河长10.5km,护岸8km,总投资约1558万元,主要建设包括为河道清淤清障、堤防加固、河道护岸、新建或重新穿堤涵闸等河道综合治理。 2.3 招标范围:本设计阶段、施工期和保修期的所有监理工作。 2.4 监理费用:约31万元(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监理费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及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3.3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利项目工程监理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3.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6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报名的);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并通过终审的网页截图; (6)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社保证明; (7)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利项目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8)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除第(4)项资料以外,其他资料提供原件核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人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 年8月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7 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9:00至9:30 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9:30 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兴宁市城兴东路水利大厦6楼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0753-33808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内)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753-2393777 2017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