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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政法委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其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单位河北省委政法委行政区域河北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1日15:58开标时间预算金额¥260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河北省委政法委
行政区域河北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5:5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2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受理处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532
采购单位河北省委政法委
采购单位地址维明南大街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旭东 电话:87907703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交易受理处 电话:0311-66635532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北省委政法委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受理处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5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委政法委

采购单位地址:维明南大街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旭东 电话:87907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交易受理处 电话:0311-66635532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价格:

项目预算260万元。部署中政委配发的省级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与中央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并将省级汇聚的涉案财物数据进行梳理并上载;初步建立全省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大数据平台,对全省刑事案件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涉案财物),以多维度、可视化、智能化的方式,为领导决策提供底层数据支撑。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信息来源:省本级】【信息时间:2017-08-21 15:48:57 阅读次数:1 】 【字号 大中小】 【关闭】

附件2: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人

情 况

采购人名称(盖章):河北省委政法委

地址:维明南大街46号 联系人:谭旭东

电话:87907703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唯一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

采购项目内容

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价格:

项目预算260万元。部署中政委配发的省级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与中央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并将省级汇聚的涉案财物数据进行梳理并上载;初步建立全省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大数据平台,对全省刑事案件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涉案财物),以多维度、可视化、智能化的方式,为领导决策提供底层数据支撑。

需求特点:依托河北省政法网,集成已建成的省级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平台。

采购项目金额(万元)

260

拟成交金额(万元)

26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及相关说明

1)项目时间进度紧:中政委要求各省政法委于2017年11月前完成本项目平台的搭建,目前采购、建设时间非常紧张。

2)保证服务配套,一致性:中政委配发各省委政法委省级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该软件由北京华宇公司开发,要求各省政法委信息平台必须使用与之一致的系统,并保证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传输交换平台等核心支撑软件与中政委保持一致,且全国统一,以确保系统间的无缝对接及数据传输。

公示期限

2017年8 月22 日到2017 年8 月28 日

代理机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联系人:交易受理处 电话:0311-66635532

财政部门: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号

联系人:采购办电话:6665095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311-66635532)和采购人处(联系电话:87907703)

附件二: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日期: 2017年8月14日

采 购 单 位

省委政法委

项 目 名 称

河北省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项目预算金额

260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姓名: 李斌 职称:高职

单位职务:高工

本项目为布置国家系统并进行对接,实现省级数据汇聚和上载,建议由国家系统开发商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确保项目建设完成。

专家2论证意见

姓名: 钱春升 职称:高职

单位职务:高工

项目时间紧,且为中政委分发省里使用。为保持软件一致性及系统的无缝对接及数据传输,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论证意见

姓名:张桂森 职称:高工

单位职务: 研究员

为保证本项目与中政委系统的一致性,确保系统间的无缝对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综合意见

本项目为中央政法委分发软件,项目周期紧,且要保证对中政委软件和数据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使用单位意见

(需盖单位公章)

同意专家意见。

注:专家论证意见要对此项目供应商是否具有唯一性提出明确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 家 姓 名

李斌

工作单位

省经济信息中心

身份证号

130108196708111818

职 称

高工

职称类别

电子

职称证号

文化程度

大本

联系电话

13700310570

采购单位名称

省委政法委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涉案财务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供应商名称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

完成国家下发系统部署并进行对接,并实现省级数据汇聚梳理和上载

唯一供应商的理由:

省级平台由国家配发,为保证数据和系统无缝对接和数据交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确保及时完成项目与建设任务。

专家

须知

1、符合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与唯一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审专家:(签字)李斌

2017年8月14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 家 姓 名

张桂森

工作单位

省委党校

身份证号

13010619650730301X

职 称

研究员

职称类别

职称证号

文化程度

研究生

联系电话

13180056838

采购单位名称

省委政法委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涉案财务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供应商名称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

与中央涉案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对接并将省级汇聚的涉案财务数据进行梳理并上载。

唯一供应商的理由:

为保证省委政法委省级涉案财务平台与中央政法委及全国的一致性,确保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

须知

1、符合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与唯一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审专家:(签字)张桂森

2017年8月14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 家 姓 名

钱春升

工作单位

河北行政学院

身份证号

132927197903066716

职 称

高工

职称类别

信息化

职称证号

文化程度

大学

联系电话

13932113303

采购单位名称

省委政法委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涉案财务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

供应商名称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

该项目完成与现有涉案财务集中管理系统对接,与中央涉案财务集中管理平台对接汇聚、梳理并上载,依托河北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唯一供应商的理由:

项目时间进度紧,又属中政委配发至各省政法委,并统一要求使用一致的系统。从而保证配套软件与中政委保持一致,确保无缝对接及数据传输。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

须知

1、符合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的条件;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与唯一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审专家:(签字)钱春升

2017年8月14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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