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_选聘委托评估机构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哈尔滨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 09: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建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153910 |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6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48804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岗区中山路181号1号楼(主楼)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政府采购项目答疑会纪要
项目名称:哈尔滨信息中心_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
项目编号:HC[2017]1764号
时 间:2017年8月21日
地 点: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主 持 人: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李建德
采 购 人:哈尔滨信息中心 王秀婷、刘承启
会议决议: 根据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方面提出的问题,经采购人核实同时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1、第23页:“6.发布监控和日志管理功能。可监控所发布的任务数,发布进度、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监控功能,”修改为:“6.发布监控和日志管理功能。可监控所发布的任务数,发布进度,”。
2、第32页:评分细则:“发布监控”分项,将:“CPU使用率、内存使用情况,”修改为“发布进度”。
3、第33页:评分细则:“本地化服务”分项,将“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哈尔滨市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2分,其它不得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修改为“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哈尔滨市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2分,其它不得分。(投标时需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有效的哈市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哈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颁发的驻哈机构许可证原件。如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企业需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原件)”。
采购人代表:王秀婷
注:本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本纪要为准。答疑会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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