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乡小学校舍建设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昌邑市柳疃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潍坊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3日 12: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昌邑市柳疃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恒泰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青乡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项目编号:ZFCG-2017-229-01-93)
各潜在供应商:
青乡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施工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作废,新“评标办法及标准”如下:
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在投标企业综合实力强、投标报价合理、质量和工期保证措施得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的前提下,择优选定承包企业。
评标计分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一、报价(55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综合考虑本单位各项成本费用基础上确定的投标报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的产生:由各投标人有效总报价组成。各投标人有效总报价平均值是指各投标人有效总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当有效报价为五家及以上时剔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再取平均值)。
2.报价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投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负偏离 1%,扣减 0.5分,最低减至45分。
投标报价如超出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未超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废标。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0万元整。
二、企业综合实力(7分)
1、企业业绩: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过的合同造价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同类校舍新建、改造工程,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5分。(以开标现场同时提供的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以上所要求资料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且与以上资料核对一致,缺任何一项均不得分。)
2、企业综合实力(2分):具体考核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以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在1-2分范围内评分。三、项目经理部实力水平(6分)
1、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评委提问的回答情况在1-3分范围内评分,项目经理未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
2、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素质、能力、经验。本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安检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能否适应本工程技术要求。(本项在1-3分范围内评分)
四、施工方案(15分)
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完整、科学,(在2-3分范围内评分)
2、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合理,各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在2-4分范围内评分)
3、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在2-4分范围内评分)
4、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是否合理。(在2-4分范围内评分)
五、质量及工期保证措施(7分)
1、工程质量目标明确,保证措施针对性强,有具体的实施措施,按措施得力与否、是否切合实际,在2-4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2、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在1-3分内进行评分。
六、踏勘及民事协调报告(10 分)
本施工项目涉及柳疃镇前青村树木砍伐、湾溏使用等相关民事。需施工单位对项目所涉及的柳疃镇前青村进行详细的勘察、调查,对施工现场情况有充分了解,确保有足够的民事协调能力,形成书面民事协调报告。不能与以上要求村庄达成民事协调协议的该项不得分,能够与以上要求村庄达成协议的,报告中需提供村庄民事协调协议书原件。
评委根据调查报告以及提供的民事协调协议原件情况在0-1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宣布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以上所要求的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原件为准,开标时须携带。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不允许参加潍坊市昌邑市组织的任何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昌邑市柳疃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