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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桂城区市政消防栓补建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单一来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桂城区市政消防栓补建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品目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采购单位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行政区域临桂县公告时间201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桂城区市政消防栓补建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
行政区域临桂县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3日 11:45
预算金额¥33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欢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88885
采购单位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临桂区金水路1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琼之 0773-5598133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樱特莱庄园阳光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欢 0773-588888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桂城区市政消防栓补建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临桂城区市政消防栓补建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HCLG2017-014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欢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888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临桂区金水路1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琼之 0773-5598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欢 0773-5888885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樱特莱庄园阳光40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的委托,拟对临桂城区市政消防栓补建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临桂城区市政消防栓补建工程

三、采购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供应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经验。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需报供水主管部门审批;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须具备相关资质并需经供水管理部门验收。由于供水行业为特殊行业,饮用水安全涉及周边市民安全健康,工程施工安装的管道属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所有,且其为完工后验收及移交的管理单位。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约334万元

七、单一来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桂林市自来水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民主路48号

八、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情况和问题。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

地点:临桂区金水路178号

联系人:张琼之 联系电话:0773-5598133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桂林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樱特莱庄园阳光40号

联系人:罗欢 联系电话:0773-5888885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3-559393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3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需报供水主管部门审批;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须具备相关资质并需经供水管理部门验收。由于供水行业为特殊行业,饮用水安全涉及周边市民安全健康,工程施工安装的管道属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所有,且其为完工后验收及移交的管理单位。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0: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经验。

五、其它补充事宜

-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4.0 万元(人民币)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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