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 17:30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18533754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093185337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SGSZC2017-DY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箐
项目联系电话:093185337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09318533717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省局数据处理中心为“海鸿.居然之家”二期7#楼,二至六层作为主机房及附属配套用户,毗邻的海鸿公司开发的商业楼顶(永久租用)放置空调室外机组,电力保障与该公司存在紧密联系,并共用大楼水、电、供暖、中央空调等系统,不可分割。尤其电力、保障须依靠海鸿物业提供保障。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论证意见:一是项目建筑设计依托于“海鸿.居然之家”,有二者不可分割的特殊性;二是电力保障最为关键,涉及数据的安全可靠保障,必须稳妥;三是从使用的功能角度分析,共用大楼系统不可分割;四是项目电源与海鸿公司配电系统相连,第三家介入干扰因素增加。
论证结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适用单一来源方式
专家论证 工作单位 职称
马跃武 兰旅中专 副高
普登学 兰州文理学院 研究员
郑金铸 省财政厅 高会
三、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兰州海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海鸿大厦608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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