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清流监狱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3日 19:2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3日 11:56至2017年09月07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 ||
| 预算金额 | ¥11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丹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579283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清流监狱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盛城,059852612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丹丹,0591-83579283 |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清流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H[GK]2017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联系方式:王盛城,05985261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丹丹,0591-835792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福建省清流监狱委托,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0]FJXH[GK]2017012、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 [3500]FJXH[GK]2017012
2、项目名称: 福建省清流监狱罪犯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 1 |
| 1150000 | 23000 |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司[2017]40号)。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特定条件 | 特定条件说明 |
|---|---|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设备清单、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相关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职称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8-23 11:56 报名截止时间:2017-09-07 17:30
9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4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9-14 09:00,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11 、公告截止时间:2017-09-07 17:30
12 、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联系人姓名:王盛城
联系电话:05985261221
采购代理机构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联系电话:0591-83579283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08-2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3日 11:56至2017年09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司[2017]40号)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