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采购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 ||
| 采购单位 |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5日 16:14 |
| 预算金额 | ¥25.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7513823 | ||
| 采购单位 |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路0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75138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施甸县甸阳中路35号附近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8121753 | ||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的公示(审核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采购及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装备,用于检察-院工作需求。
三、拟采购项目总投资:资金预算252047.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申请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施政复〔2017〕120号文件《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装备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批复》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五、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施甸亿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施甸县摩苍路兰溪苑小区商铺9B-14幢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备查。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施甸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路0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13823
代理机构: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5—8121753
监督部门:施甸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875-8124693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