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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PE)管及管件竞争性磋商采购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PE)管及管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太原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行政区域太原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6日19:0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6日08:00至2017年09月0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PE)管及管件竞争性磋商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太原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
行政区域太原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6日 19:07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6日 08:00至2017年09月01日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8:00至2017年09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太原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水西关南街世纪大厦四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明 联系电话:0351-5625056
代理机构名称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附件:
附件11磋商公告.doc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PE)管及管件竞争性磋商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PE)管及管件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编号:2017-WT-48-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水西关南街世纪大厦四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明 联系电话:0351-5625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PE)管及管件竞争性磋商采购2、项目编号:2017-WT-48-C3、项目概况: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太原市启动了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设。该基地内,太原市将统筹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卫生填埋、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等相关设施,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该基地选址在清徐县,占地面积1865亩,本工程是为该基地配套的进出道路及部分地下管线,项目北起滨河西路南延工程终点清东路,南至环卫产业园,长度约12公里。 本次拟采购管材及配套部件为该项目污水及再生水管道所需,全线污水采用DN300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PE)管材(PN1.0MPa),总长约12.46Km;再生水管线全线采用DN300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PE)管材(PN1.0MPa),全长约12.44公里。管道接口均采用电熔焊接形式。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4)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7)须提供涵盖所投管材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8)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管材及管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所需合格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原材料采购发票证明材料;(9)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10)所投产品须具备相关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PE)管材须提供与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相一致或以上的产品检测报告;管件至少提供一款与所投产品技术性能相一致或以上的产品检测报告; (11)须提供至少一份在2014年8月到2017年8月期间内签署且完成、单份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的供应商自身钢骨架塑料复合管(PE)管材产品业绩。(①有效业绩认定标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正式发票及其他项目结算凭证(交货(竣工)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②合同金额认定标准:响应文件所附的针对该合同全部正式发票金额为该合同有效业绩统计认定的合同金额;如合同中含有非同类产品,则同类产品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与发票金额的乘积为该合同有效业绩统计认定的合同金额,所附发票视为供应商认可的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获取的全部正式发票。)(12)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7.381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6日 08:00至2017年09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8:00至2017年09月0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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