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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暂时扣留货物仓库租用项目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关暂时扣留货物仓库租用项目品目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7日15:13首次公告日期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关暂时扣留货物仓库租用项目
品目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7日 15:13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5日更正日期2017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2434098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科长022-84201326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耿老师24340980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暂时扣留货物仓库租用项目

项目编号:BH-TJHG201712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2434098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8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天津海关暂时扣留货物仓库租用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dbb0e97015ddfba92ce1ac7

三、更正事项、内容: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更改为: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 、接管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事仓储相关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为准,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仓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5.投标人所投仓库水电设施齐全配有通风排气设施,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消防安全系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改为:

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0 分 至 16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9 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更改为:2017年9 月11日 9:30时(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科长022-842013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河东区晨阳道恋日风景林语居16-1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耿老师2434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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